逐月养胎辨并慎择医药论 胎产心法 · 闵纯玺 · 第 7 篇(共 112 篇) Markdown 版本(供 AI 阅读) 凡妇人有孕,则手足十二经脉气血周流,俱供养胎元,岂有逐月某经养某胎之理,故不具载。如孕妇有疾,必择专门名医,平日相信而无错误者,方可用之。若未试之医,有毒之药,切勿轻用,以贻后悔。更不可轻用针灸,以致堕胎。 ← 金匮解(方附本条) 受胎试验法(附方)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