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医旨绪余 · 七、右肾水火辩

- 书：[医旨绪余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623)（孙一奎 · 明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623-医旨绪余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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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七、右肾水火辩

或曰∶人皆谓右肾属相火，相火即少火，观坎之象，则知肾具水火之道，一阳居二阴间为坎，水火并而为肾，故惟坎加习也，子以右肾为属水，然则其说非与？余曰∶以惟坎加习，斯其说所以非也。夫坎，水也。上下皆坎，《易》故曰习坎。观先天图，干南坤北。后天图，离南坎北。五行火高水下，故仙家取坎填离，以水升火降，既济为道，谓采坎中之一阳，填离中之一阴，此还乾坤本源之意也。坎离，是兑待之义，如彼谓一阳居二阴之间，无乃指一阳为火耶？然则离以一阴居二阳之间，又作何说也？夫物物具五行，五行一阴阳，阴阳一太极，五脏均有此金木水火土，何乃指坎中之阳为火，指右肾为少火也。坎中之阳，即两肾中间动气，五脏六腑之本，十二经脉之根，谓之阳则可，谓之火则不可，故谓坎中之阳，亦非火也。二阴，即二肾也，肾既皆阴，则作一水一火并看者，亦非矣。不然，坎中之阳，尚不可以火目之，而右肾又何可以属水哉？！或曰∶子是之言固矣，彼北极玄帝象下有龟蛇者何说也？且昔沙随程可久曰∶北方常配二物，故惟坎加习，于物为龟为蛇。余曰∶此何可以证水火并而为肾之谬也，盖龟蛇，乃道家寓意处，谓蛇属心火，龟属肾水，能降此二物，不使妄动，庶坎离得以交 ，而身中之丹可成。若肾则封藏之本，精之处也，安可牵扯龟蛇而与之同类并观哉！断乎其不可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