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医学真传 · 胎产

- 书：[医学真传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604)（高秉钧 · 清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604-医学真传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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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胎产

胎产，乃妇人生育之常，非病也；其半产、漏下，则为病矣。半产者，未满十月而产，俗云小产是也。漏下者，血不养胎，离经下漏也。未满三月而漏者，胎必不保，以胎未成形，其凝结之血，即胎也，血行，恐胎亦不成矣。至四五月而漏者，其胎已成，大补气血，不漏则安。至于生产之后，不过气血两虚，谨慎调养，必无他患。或三四日之间，其身发热，稍有微寒，总因气血暴虚，阴阳不和之故；服药只宜补气调血，阴阳和而寒热可愈。丹溪云∶产后须大补气血，虽有杂证，以末治之。诚哉斯言！若延医延医，见其身热，复有微寒，必曰此外感也。投以散寒清热之药，不惟不愈，变证日加，证屡出则治屡更，至身体惫极，然后重用人参。

与其补于既变之后，曷若无损于未变之先，且有力服参者，大半犹可挽回，若无力服参，不可保矣。至产后恶露，或多或少，或有或无，当听其自然，不可破气行瘀。有生产恶露无一点者，其身无病，亦无害也。又产后腹痛，多属经脉不和，中土虚寒，但当调其经脉，温其中土，破气行瘀亦所禁也。我故曰∶生产原非疾病，服药总宜温补，不揣其本而齐其末，不若不药之为得矣。其妇人妊娠、妇人产后、妇人杂病，已悉仲师《金匮》论中，参究可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