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灵素节注类编 · 经解

- 书：[灵素节注类编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45)（ · 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445-灵素节注类编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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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经解

五精所并∶精气并于心则喜，并于肺则悲，并于肝则忧，并于脾则畏，并于肾则恐，是为五并，虚而相并者。

气一则动志，志一则动气，此言由志一动气，而致气一动志也。并者，即一之义，谓精气并注一处而不舒和也。以志一动气而气虚，则他处精气归并之，则又一而动志，乃现悲、喜、忧、畏、恐之情状。盖情欲由心志所生，而志气本是一物，而体用二也。其虚而相并者，亦如水向低流之理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