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灵素节注类编 · 经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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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经解

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帝曰∶气始而生化，气散而有形，气布而蕃育，气终而象变，其致一也。然五味所资，生化有薄浓，成熟有少多，始终不同，其故何也？岐伯曰∶地气制之也，非天不生，而地不长也。寒热燥湿，不同其化也。故少阳在泉，寒毒不生，其味辛，其治苦酸，其谷苍丹；阳明在泉，湿毒不生，其味酸，其气湿，其治辛苦甘，其谷丹素；太阳在泉，热毒不生，其味苦，其治淡咸，其谷 ；厥阴在泉，清毒不生，其味甘，其治酸苦，其谷苍赤，其气专，其味正；少阴在泉，寒毒不生，其味辛，其治辛苦甘，其谷白丹；太阴在泉，燥毒不生，其味咸，其气热，其治甘咸，其谷 。化淳则咸守，气专则辛化而俱治。

阳化气，阴成形，故万物由天气而生，地气而成者也。五味之浓薄，成熟之多少不同者，由地制之，以地为阴，味为阴也。其气之寒热燥湿，变化不同，故味之浓薄成熟有异，而气化和平，则性味纯良，气化乖戾，则性味毒厉，凡物皆然，不独五谷药石也。少阳在泉者，相火之气在地下也，故寒毒不生，其所生之味辛，其治病之味宜苦酸，其所成谷色苍丹也；阳明为燥金，故湿毒不生；太阳为寒水，故热毒不生；厥阴为风木，主春温之气，故清毒不生，清者，秋凉之气也；少阴为君火，故寒毒不生；太阴为湿土，故燥毒不生。此明三阴三阳变化寒热燥湿之气而成味以治病，其谷色各有不同也。

故曰∶补上下者从之，治上下者逆之，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。故曰∶上取下取，内取外取，以求其过。

能毒者以浓药，不胜毒者以薄药。此之谓也。气反者，病在上，取之下；病在下，取之上；病在中，旁取之。

治热以寒，温而行之；治寒以热，凉而行之；治温以清，冷而行之；治清以温，热而行之。故消之削之，吐之下之，补之泻之，久新同法。

此明气味补养治病之道也。身半以上，为司天之气所主；身半以下，为在泉之气所主。补者，因其不足而助之也；治者，因其偏胜而平之也。故补者从其气，如火不足，以温热气味从而助之；治者逆其气，如火有余，以寒凉气味逆制之。随其寒热之盛衰，或补或泻，而调之使平也。审其上下内外而取之，以求其过之所在。如禀强而能受毒者，则用浓重之品，不胜者，用轻薄之品，当因宜而施也。气反者，如上为阳，应热盛而反寒盛，下为阴，应寒盛而反热盛，此阴阳乖戾不和，故上病当治下以和上，下病当治上以和下，假如虚热上浮，而用下部引火归源之药，阳气下陷，而用上部升提阳气之药；其病在中，取之旁者，用气味横行之药，而不升降者也。治热用寒药，寒性凝滞，故当温而行之，藉温气以行寒性，不致停留也；治寒用热药，热性刚暴，故当凉而行之，藉凉气以消暴性，不致格逆也；治温用清，清者力弱，故当冷而行之，以消温气也；治清用温，温亦力弱，故当热而行之，以消清气也。盖寒热力猛，温清皆轻薄也。此以气味之浓薄，而用之又有寒热温凉之分，乃为法中之法也。故凡消之削之，吐之下之，补之泻之，不论病之新久，皆当同用变化随宜之活法，不可略有拘执也。

帝曰∶病在中而不实不坚，且聚且散，奈何？岐伯曰∶无积者，求其藏，虚则补之，药以祛之，食以随之，行水渍之，和其中外，可使毕已。

不实不坚，且聚且散，无形之气郁也。并无有形之积者，由脏虚而气不足，故不通畅，当补其虚。药祛其病，食随补之。或郁在表，以药水渍之，而和其中外，可使毕已也。

帝曰∶有毒无毒，服有约乎？岐伯曰∶病有久新，方有大小，有毒无毒，固宜常制矣。大毒治病，十去其六；常毒治病，十去其七；小毒治病，十去其八；无毒治病，十去其九；谷肉果菜，食养尽之。无使过之，伤其正也。不尽，行复如法。必先岁气，无伐天和。无盛盛，无虚虚，而遗人夭殃；无致邪，无失正，绝人长命。

不论药之有毒无毒，固宜照常制方法，如奇偶之类，而治病当分别其毒之微甚及无毒者，皆不可过用，以谷肉果菜调养，以尽其余病。如药太过，则反伤其正也。倘病未尽，再用前法以治之。而必先审岁气，如司天在泉，胜气复气，如上所云∶风淫于内，治以辛凉之类，又如冬至后得甲子，少阳旺，次太阳旺之类，皆当顺气化以治，勿伐其天和之气也。故勿助其旺，而使盛盛，勿泻其衰，而使虚虚，以遗人夭殃；无致其邪，无失其正，而绝人长命也。

帝曰∶其久病者，有气从不康，病去而瘠，奈何？岐伯曰∶化不可代，时不可违。夫经络已通，血气以从，复其不足，与众齐同，养之和之，静以待时，谨守其气，无使倾移，其形乃彰，生气以长，命曰圣王。故大要曰∶无代化，无违时，必养必和，待其来复。此之谓也。

此言久病伤其元气，病虽去乃疲瘠而不康健者，未能治之速愈也。盖气化流行，非人力所能代，时序分布，非人事所可违，其经络已通，而血气流行已从其旧，是病去而本气不足也。要复其本气，与众人齐同者，须养之和之，善为调理，静以待时，谨慎保守其元气，无使倾失而改移，则其形体乃彰，彰者，盛也。以气为体之充，如是而生气以长，其体自康，此圣王之教也。故曰∶无代化，无违时，必养必和，待其来复。此之谓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