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灵素节注类编 · 心热证

- 书：[灵素节注类编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45)（ · 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445-灵素节注类编.txt）

> 本文档由 [aibookbar.cn](https://aibookbar.cn) 生成，HTML 版见 [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45/269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45/269)。

## 心热证

心热病者，先不乐数日，乃热，热争则卒心痛，烦闷，善呕，头痛，面赤，无汗。壬癸甚，丙丁大汗，气逆则壬癸死。刺手少阴、太阳。

五脏生阳之气，始于肝木，木生火，火生土，土生金，金生水，水又生木，如是生生不息，则安健无病，义详禀赋源流门首节矣。若邪伏于血气之中，必随生阳之气而动，动甚则病发。故其发也，随气流行，亦无定处，所以《难经》言温病之脉，行在诸经，不知何经之动也，各随其经之所在而取之。故必观其现证，方知其邪发于何经。今经文按生气之序，以列其证，故首列肝，次以心、脾、肺、肾也。如仲景所论，邪之传变，亦无一定，正可与经参合互证，以明其理也。假如邪热由心经而发，则先不乐数日，即懊 也；热争气逆，则卒然心痛而更烦闷；犯胃，则呕；心与小肠为表里，小肠经脉上头面，热邪由里出表，故头痛面赤；

腠理闭，则无汗。壬癸，水也，小肠为丙火，心为丁火，水克火，故壬癸则病甚；丙丁自旺，得大汗而解；如其气逆，则壬癸水旺火绝而死矣。刺手少阴心、太阳小肠经，以泄其邪也。或曰∶此篇分五脏热病，岂无从外传里之邪，而子尽解作伏邪内发可乎？余曰∶外邪传里，如前篇所云一日太阳受之，以至六日厥阴受之，已历历详明矣。此篇云小便先黄，心先不乐数日，乃热等，皆先现里证，而后发病，岂非从内而发之伏邪乎？且前篇论热邪所遗，当禁肉食，其义理已尽矣，乃又言凡病伤寒而成温者一节，本此篇之提纲也。其云肝热病以下，即明先夏至日病温之证，温甚即为热病也。后人不审以《刺热》名篇，将提纲割列前篇，细观文义，实同赘辞。

盖篇首既言人之伤于寒也，则为病热，而义理发挥已尽，乃又言凡病伤寒而成温，岂非赘乎？可知其要义在先夏至、后夏至两句，是专论伏邪随气候变病之理。由此观之，岂非为此篇之提纲，由后人割裂所误哉！更观此篇下文总结云∶肝热病者，左颊先赤一节，教人乘伏邪未发，而见其色现即刺之，名曰治未病，岂不尤为可证乎？且此言五脏之病，必得旺气时日，而邪始能由里达表，汗出而解，正与彼之自太阳传厥阴者，有一出一入之分，故此特标肝热病、心热病，正明其邪由里出表，与彼之自表传里，为对待文本也。奈何读者、注者，皆茫然不辨，亦疏忽甚矣。更有昧者，谓无伏邪发病之理，则于此等经义，不必与言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