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灵素节注类编 · 经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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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经解

《素问·五脏生成论》岐伯曰∶诸脉者，皆属于目，诸髓者，皆属于脑；诸筋者，皆属于节；诸血者，皆属于心；诸气者，皆属于肺，此四肢八溪之潮汐也。故人卧血归于肝，肝受血而能视，足受血而能步，掌受血而能握，指受血而能摄。卧出而风吹之，血凝于肤者为痹，凝于脉者为泣，凝于足者为厥，此三者，血行而不得反其空，故为痹厥也。

《灵枢·口问篇》云∶目者，宗脉之所聚也，故诸脉皆属于目，《大惑论》曰∶目者，心使也，故心主血脉，而聚于目者也；脑为髓海，故诸髓皆属于脑也，筋聚于骨节，骨节必赖筋联系脉以约束者，故诸筋皆属于节也；血脉心所主，故诸血属心也；一身之气，归肺权衡敷布，故诸气属肺也。四肢者，手足也，手之肘与腕，足之膝与腕，皆血气流行交会之处，如潮汐之往来，故为八溪也。肝藏血，卧则心静血静，故归于肝也。肝开窍于目，故受血而能视，及足步、手握、指摄，莫不由血濡气煦，而能遂意者也；如无血，则僵枯不能动矣。卧则阳气入于阴，初起，卫阳未固，风邪直入营分，以致血凝于肤者为痹，凝于脉者为泣，即瘀滞也，凝于足者，阳气不能下行，则足冷为厥。此三者，皆邪所郁，使血之流行者凝滞，不得反其藏血之空窍，乃为痹厥之病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