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黄帝内经太素 · 卫五十周

- 书：[黄帝内经太素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39)（杨上善 · 唐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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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卫五十周

平按∶此篇自篇首至末，见《灵枢》卷十一第七十六《卫气行》篇，《甲乙经》同上。

黄帝问于伯高曰∶愿闻卫气之行，出入之合何如？伯高答曰∶岁有十二月，日有十二辰，子午为经，卯酉为纬，天周二十八宿而面有七星，四七二十八星，房卯为纬，虚张为经。（经云虚张为经者错矣，南方七宿星为中也。平按∶《甲乙》天周二十八宿而面有七星作“天一面七宿，周天”七字。面有《灵枢》作一面。房卯，卯字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均作昴。）是故房至毕为阳，昴至尾为阴，（经云昴至尾为阴，便漏心宿也。平按∶尾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均作心。）阳主昼，阴主夜。故卫气之行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，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，夜行于阴二十五周于五脏。（昼行手足三阳，终而复始，二十五周；夜行五脏，终而复始，二十五周也。平按∶于五脏上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重周字。）是故平旦阴气尽，阳气出于目，目张则气上行于头，循项下足太阳，循背下至小指之端；（行于五脏阴气尽也。卫气出目，循足太阳气出于目也。小指之端，足小指外侧端也。）其散者，别于目锐 ，（平按∶别于目锐 《甲乙》作“分于目，别”。）下手太阳，下至小指之端外侧；其散者，别目锐，下足少阳，注小指次指之间，以上循手少阳之分，（平按∶分下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有侧字。）下至小指次指之间；（平按∶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无次指二字。）别者，至耳前，合于颌脉，注足阳明，下行至跗上，入五指之间；其散者，从耳下，下手阳明大指之间，入掌中；（ ，才诣反，目崖，一曰目眶。散者，卫之悍气，循足太阴脉而有余别，故曰散者。别目锐 ，目外决也。目之锐 ，有手太阳，无足太阳，今言别者，足太阳脉系于目系，其气至于锐 ，故卫气别目锐 ，下手太阳，至小指之端外侧也。行此手足太阳，一刻时也。卫之悍气别者，循足少阳至小指次指之间，别者循手少阳至于小指次指之间，二刻时也。卫之悍气别者，合于颌脉，谓足阳明也。入五指间者，谓足阳明络，散入十指间，故刺疟者，先刺足阳明十指间也。手阳明偏历大络斜肩 上曲颊偏齿，其别者从齿入耳，故卫别于耳下，下手阳明至大指间。入掌中者，手阳明脉不入掌中，而言入者，手阳明脉气虽不至掌中，卫之悍气循手阳明络至掌中，三刻时也。平按∶颌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作颔《说文》颌，颐也。《唐韵》音颔，亦通。）其至于足也，入足心，出内踝下，行阴分，复合于目，为一周。（卫之悍气，昼日行手足三阳已，从于足心，循足少阴脉上，复合于目，以为行阳一周，如是昼日行二十五周也。平按∶此一段二十二字，袁刻混入注中，查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均有此文，应作大字为经，余小字为注。）是故日行一舍，人气行一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八；（以下俱言行阳二十五周，人气行身一周，复行第二周内十分之中八分，即日行之一舍也。）日行二舍，人气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；日行三舍，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；日行四舍，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；日行五舍，人气行于身九周。日行六舍，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；日行七舍，人气行于身十二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；日行十四舍，人气行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十分身之四，（人气昼日行阳，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十分身之二，言四误也。平按∶身之四《灵枢》作二，杨注言四误也。按上文日行七舍，人气行身十二周与十分身之六，此十四合倍七舍，则十二周与十分身之六亦复倍之，当为二十五周与十分身之二。）阳尽而阴受气矣。其始入于阴，常从足少阴注于肾，肾注于心，（卫之阳气，昼日行三阳二十五周已，至夜行于五脏二十五周。肾脉支者从肺出络心，故卫气循之注心者也。卫气夜行五脏，皆从能克注于所克之脏以为次也。）心注于肺，（心脉直者手少阴复从心系却上肺，故卫气循心注肺者也。）肺注于肝，肝脉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，故卫气循肺注肝者也。肝注于脾，（肝脉挟胃，胃脉络脾，故得肝脉注于脾也。）脾复注于肾为一周。（脾脉足太阴从下入少腹，气生于肾，故卫气循之注肾者也。）是故夜行一舍，人气行于阴脏一周与十分藏之八，亦如阳之行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。（前行阳中，日行一舍，人气行身一周，复行后周十分身之八分；此夜行一舍，人气行阴脏一周，复行后周十分藏之八，与前行阳二十五周数同，亦有二十五周。合五十周，复合于目，终而复始也。平按∶阴脏《甲乙》作身，注∶“一云阴脏。”合于目《甲乙》作会于目。）阴阳一日一夜，合有奇分十分身之二与十分藏之二，（行阳奇分十分身之二，行阴奇分亦有十分藏之二，其数同也。平按∶两二字《甲乙》均作四，注云∶“亦作二。”）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，奇分不尽故也。

黄帝曰∶卫气之在于身也，上下往来不以期，候气而刺之奈何？（平按∶不以期《甲乙》作“无已，其”。）伯高曰∶分有多少，日有长短，春秋冬夏，各有分理，然后常以平旦为纪，以夜尽为始。是故一日一夜，水下百刻，二十五刻者，半日之度也，常如是毋已，日入而止，随日之长短，各以为纪而刺之。谨候其时，病可与期，失时反候，百病不治。故曰∶刺实者，刺其来也；

刺虚者，刺其去也。此言气存亡之时，以候实虚而刺之。（刺实等，卫气来而实者，可刺而泻之；

卫气去而虚者，可刺而补之。平按∶自谨候其时至以候实虚而刺之数句，《甲乙》编次在后。）

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，是谓逢时。（补泻之道，必须候于邪气所在刺之。）病在三阳，必候其气之加在于阳分而刺之；病在于三阴，必候其气之加在于阴分而刺之。（病在手足三阳刺之，可以用疗阳病之道也；病在三阴刺之，可以取疗阴病之道也。平按∶加在于阳分与加在于阴分，《灵枢》无两加字、两分字。《甲乙》刺之下有“谨候其时，病可与期，失时反候，百病不除”十六字。）水下一刻，人气在太阳；（在太阳者，在手足太阳也。）水下二刻，人气在少阳；（在少阳者，谓是手足少阳。）水下三刻，人气在阳明；（在阳明，谓是手足阳明也。）水下四刻，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五刻，人气在太阳；水下六刻，人气在少阳；水下七刻，人气在阳明，水下八刻，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九刻，人气在太阳；水下十刻，人气在少阳；

水下十一刻，人气在阳明；水下十二刻，人气在阴分。水下十三刻，人气在太阳；水下十四刻，人气在少阳；水下十五刻，人气在阳明；水下十六刻，人气在阴分。水下十七刻，人气在太阳；

水下十八刻，人气在少阳；水下十九刻，人气在阳明；水下二十刻，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二十一刻，人气在太阳；水下二十二刻，人气在少阳；水下二十三刻，人气在阳明；水下二十四刻，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二十五刻，人气在太阳，此半日之度也。从房至毕十四舍，水下五十刻，日行半度，回行一舍，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二。（回行一舍，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，言七分刻之二者错矣。

置五十刻，以十四舍除之，得三刻十四分之八，法实俱半之，得七分之四也。平按∶《甲乙》“日行半度，回行一舍”八字，作“从昴至心亦十四度，水下五十刻，终日之度也。日行一舍者”二十三字，七分刻之二作十分刻之四，注云∶“《素问》十作七。”又《灵枢》刻之二作刻之四。）

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，人气在太阳。（卫气行三阳上于目者，从足心循足少阴脉上至目，以为一刻。若至于夜，便入肾，常从肾注于肺，昼夜行脏二十五周，明至于目，合五十周，终而复始，以此为淮，不烦注解也。平按∶《甲乙》无曰字，之加作加之，气上有“则知”二字。注上至目及至于目，两目字原本均作日。平按∶上注“卫气循少阴脉上，复合于目，以为行阳一周”，又本篇经文“人气行于阴脏，亦如阳之行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”，据此则日字当系目字传写之误。）

是故日行一舍，人气行三阳与阴分，常如是无已，与天地同纪，纷纷HT HT ，终而复始，一日一夜，下水百刻而尽矣。（纷，孚云反，乱也。HT ，普患反。谓卫气行身不息，纷纷HT HT ，无有穷期也。平按∶HT HT 原抄作 ，查 ，方文切，日光也。HT ，普巴切，谓杂乱纷纭也，与注无有穷期之义近。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均作HT HT ，注均云∶普巴切。拟作HT HT 。

又《甲乙》尽矣下有“故曰刺实者刺其来，刺虚者刺其去，此言气之存亡之时，以候虚实而刺之也”三十字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