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幼幼新书 · 五脏病相生刑克第二

- 书：[幼幼新书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6)（刘昉 · 宋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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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五脏病相生刑克第二

汉东王先生《家宝》论五脏相生刑克∶肝属东方木，木生火，金能克之，旺在春三个月，能克于土，见秋而衰。以脾为妇，木为阳。脾为阴也。

心属南方火，火生土，水能克之，旺在夏三个月，能克于金，见冬而衰。脾为中宫土，土生金，木能克之，旺在四季月，四立前后各十八日，能克于水。三月、六月、九月、十二月亦是旺也。肺属西方金，金生水，火能克之，旺在秋三个月，见春而衰，能克于木。肾属北方水，水生木，土能克之，旺在冬三个月，见夏而衰，能克于火。

所言肝属木，肺属金。肝却见水沉，肺却见水浮者何也？肝者，谓水所生，又行其阴道，被水土所荫，故见水而沉，及至煮熟还其本性，却又浮也；其肺属金，所谓心之相近，又行其阳道，所以被火抽，见水灌虚浮，及至煮熟复还本性，而却沉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