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幼幼集成 · 录诸家惊风论

- 书：[幼幼集成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5)（陈复正 · 清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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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录诸家惊风论

（愚有小注，以辨其惑）

有曰∶急惊身热目赤，口鼻气粗，痰涎潮壅，忽然而发，发过容色如旧（未有不因外感内伤，而无故身热目赤，气粗痰壅而发者。此突然而来，亦摹拟之辞也）。有因惊骇者，亦有不因惊骇者，大都是火燥木急（由寒伤筋急者居多，未可尽指为火燥也）。故身先有热，未有身凉而发（二语好，但应体究热从何来？始有实据，若但曰身先有热，不知此热在表在里，未足服人）。证皆属阳，宜用凉剂（岂有不经疏散，而辄用凉剂，不虑其引邪入里乎）。除热化痰，则惊自息。昔人谓痰生热，热生风，风生惊，其实皆本气自病（何所据而知为本气自病）。世人不解风自内生（焉知其不由外至，而尽由于内生，未确），徒执天麻、胆星、栝蒌、贝母、僵蚕、全蝎，杂乱风痰之药，治之不应（由于递相授受，以致祸世殃民，千古恨事）。更以广东蜡丸牛黄、紫雪治之，及至元气损伤，虚痰上逼，胸膈膨胀，则谓证变结胸，有是理哉（此开门揖盗，引邪入里，误治致败之故）！

有曰∶惊者，吓也（惊由吓致）。由儿先有内伤，复来外感，肺窍痰迷，心无所主，一着惊而即发也（既知先有内伤，复来外感，以致于肺窍痰迷，心无所主。此实由于病，非由于惊也。今日一着惊即发，则所重在惊，治之者不治痰而治惊，置内伤外感于不问，而从事于无据之惊，弃本逐末，其害可胜言哉）。

有曰∶惊生于心，痰生于脾，风生于肝，热出于肺，此一定之理也（半真半妄，难曰确然）。热盛则生风，风盛生痰，痰盛生惊，此贼邪必至之势（上云惊生于心，痰生于脾，风生于肝，热出于肺，惊风痰热皆本脏自生，何以又为贼邪，不几认主作贼乎）。疗惊必先豁痰，豁痰必先祛风，祛风必先解热，而解热又以何者为先乎？肺主皮毛，皮毛为热邪出入之门户（此又明指外邪，则非心肝脾肺自生矣）。彼风寒暑湿燥火六淫之来（前云风自内生，此又明言六淫外至，不知孰是孰非），皮毛受之，即入犯乎肺。肺本出热地也（肺出清肃之地，何以见肺为出热之地？经曰∶形寒饮冷则伤肺。此门户岂热邪可以出入，而寒邪独不可以出入乎）。燥火暑邪，一入则热，与热根据而热虚；风寒湿邪一入，肺窍为之闭塞（六淫初来，无过皮毛，犹为太阳所主。若肯为之疏散，岂能便入肺窍，而至于闭塞耶），则热无所泄，而热亦盛。若解热必先祛邪（上云疗惊必先豁痰，豁痰必先祛风，祛风必先解热，解热必先祛邪。岂非在先竟不祛邪，以致邪不能解，而发热、生风、生痰、生惊；今者仍从发表祛邪起，而后解热祛风，豁痰定惊。何若在先肯为解表祛邪，岂不一了百当，又何致费如此周折乎？幼科镇坠止泻之误，于斯尽见矣）。

有曰∶急惊者，肝经血虚，火动生风（此另换题目，别开生面）。盖风生则阴血愈散，阴火愈炽（阴虚则阳火炽，此阴火又不知指何物为言也）；火动肺金愈虚，肝邪愈炽。宜滋肝血，养脾气。若屡服祛风化痰泻火之剂而不效（若果火盛生风，则祛风化痰泻火之剂，不为误用。今屡服而不效，盖由证侯不确，药不对病，所以费如许揣摹，亦终归于无济也），便宜认作脾虚血损（便宜认作，是无确见，上味模棱），急补脾土（急补脾土，则知误治致变，刻不容缓。不然，何用急乎）。

有曰∶急惊属木火土实（屡言木邪凌土，木旺土衰，何能有上实之证），木实则搐而有力，目上视动扎频；

土实则身热面赤而不吐泻，偃卧合睛。治宜凉泻。亦有因惊而发者（因惊而发，神虚可知。此为火虚，非火实也），以致牙关紧急，壮热等证。此内有实热，外挟风邪（此所挟之风，不知指内生之风耶，外来之风耶），当截风定搐（截风定搐四字，比干将、莫邪、龙泉、太阿更胜百倍。今天下幼科，皆用此利器也）。

有曰∶急惊者，壮热痰壅，窜视反张，搐搦掣动，牙关紧急，口中气热，颊赤唇红，脉浮洪数。此肝邪风热，阳盛阴虚证也（脉浮洪数，饮冷便结，明是伤寒之证，未经疏解，以致热邪入里，表里皆急，方显以上诸证。非疏里不足以解表，犹敢以急惊称之耶）。

有曰∶小儿惊风，肝病也，亦脾肾心肺病也（诸书皆以小儿天癸未足，肾不主病，惟心肝脾肺主之。今忽言及于肾，诚所谓破天荒矣）。盖小儿之真阴未足，柔不济刚，故肝邪易动（人身荣卫脉度，每日寅时起于手太阴肺，然后五十度周于身，至丑时终于足厥阴肝，寅时复交于肺，为阴阳大会之脏，真邪起元之所。而幼科目为肝邪，则人生无不邪之脏矣）。则木能生火，火能生风，风热相搏则血虚，血虚筋急（寒伤阴荣，多见筋急）。筋急则眩掉反张强直之类，皆肝木之本病也（此本《内经》太阳筋所生病，而为惊面之色相，可笑）。至其相移，木邪侮土则脾病，木盛金衰则肺病，木火上炎则心病，木火伤阴则肾病（肝为乙木，阴柔之体，芽檗之姿，发生之本。天地无此风木，则春生夏长，秋实冬成者，以何物为利，盖五运无此丁壬，则苍黄赤素玄，营运于五天之中者，以何物为从合，六气无此巳亥，则司天在泉，循环于左右两间，更以何物为对化；人生无此肝胆，则受胎一月，如露方凝之际，以何间为重始？肇基化元，莫大乎此。而幼科一倡百和，曰为万恶凶淫之害气。诸脏逢之，无不焦头烂额，乃至于动风生火，凌土侮金，伤阴害水，诸恶毕备。即攻伐并至，不足以尽其辜，除非杀此婴儿，使肝木无置身之地，始可祛其凶残也。违心背理，其何以堪！或曰，大都肾水未足，肝气有余，所以害及诸脏，亦或有之，今必谓其无，恐难尽信。曰∶嘻！此言愈相矛盾矣。既知肾水未足，肝气有余，则此无根之木，偏胜之气，摇摇不定，欲住无因，正宜速救根本，滋水以生之，养血以配之，汲汲培补，犹恨其迟，致认为贼邪者，克之凌之虐之，坐令其凋残摧折，挽救无由，不亦大可悲哉）。此五脏惊风之大概也。（此处明言五脏惊风，则惊风之属五脏也明矣）。治之之法，有要存焉∶一曰风，二曰火，三曰痰，四曰阳虚，五曰阴虚（忽谈阳虚、阴虚之法）。

有曰∶急慢惊风，古人所谓阴阳痫也（痫为痼疾，非是暴病，不应排入）。急惊属阳，慢惊属阴，惊邪入心，则致面红颊赤，惕惕夜啼；入肝则面目俱青，眼睛窜视；入肾则面黑恶叫，啮齿咬人；入肺则面色淡白，喘息气急；入脾则呕吐不食，面色淡黄（前云惊者吓也，惟心脏受之足矣。此处忽曰惊邪入心、入肝、入肾、入肺、入脾，又不知指惊邪为何物？而哓哓然论之也）。然风非火不动，火非风不发，风火相搏而成惊风，故心肝二脏主之（前云惊邪在五脏，则肝风无与焉，于此又必扯入肝风，以证其木火生风之妄语，令人欲呕）。

然火虚则金伤，水失其母，而火无所畏，且木无所制，而脾土又受伤矣（独不可曰水盛则火伤，土失其母，而水无所畏，且金无所制，而肝木又受伤矣。牵枝带叶，何患无辞？不过欲实一肝风名目，而累及于五脏，即失火殃鱼，亡猿祸木，未若是之婪也）。

有曰∶急惊者，阳证也。小儿阳常有余，阴常不足（经曰∶阳气者，若天与日，失其所，则折寿而不彰。又曰∶阳精下降，其人夭。《易》以阳为君子，阴喻小人，非贵阳贱阴，盖以阳主升生，阴主肃杀故也。幼科之人，必欲相反，圣人则扶阳抑阴，幼科则护阴贼阳，每每以阳有余阴不足为方，然虽谆谆言之，究竟不知其所谓。若谓血为阴，气为阳，经曰∶婴儿肉脆，血少气弱。未尝曰血少气多，盖谓真气未生，惟此呼吸一线而已。

今认为有余，必使此一线之气出入全无，方可谓阳不足乎！若谓寒为阴，热为阳，寒主收敛，热主发生，人之所赖者，惟此阳和而已。有此阳和，则百骸五官方能运动。今认为有余，必使此温暖之气，寂灭无余，至于四肢僵木，遍体寒水，方可谓阳不足乎！若谓水为阴，火为阳，天一非阴，地二非阳，坎戌非阴，离巳非阳，更为不切。若谓肝为阴，肺为阳，金不制木，肝气有余，不知肝属厥阴，职司藏血，血乃阴荣，乙癸同源，误认为阳，益倍殊谬。若谓肝为阴，胆为阳，胆无出入，虽属少阳，专司半表半里，有病惟宜和解表里，严禁汗吐下三法。今误认少阳胆经之热，为阳火有余，轻用凉泻攻下之治，不几故变常经，甘蹈误世之讥乎！若谓真阳有余，小儿天癸未足，真阳尚未肇基，一发无谓。若谓五脏为阴，六腑为阳，即应专泻六腑之阳，不应以心火肝风为贼邪，乃以黄连、甘遂，大寒大毒之物，以泻其不足之阴。不知果何所指而哓哓其词，岂小儿别有所谓阳有余，阴不足乎？予之识见短浅，不足以窥其幽深）。易于生热，热盛则生风、生痰、生惊（巴人下里之音，通国和之者欤）。且食饮难节（忽归咎于食饮），喜怒不常（忽委罪于性情），暴怒伤阴，暴喜伤阳，伤阴则泻，伤阳则惊（上云阳常有余，既有余，则伤不为害。今曰伤阳致惊，则阳之不可伤者，又在言外矣。辞执两端，难堪为式）。小儿暴喜伤乳（上云暴喜伤阳，此言暴喜伤乳，乳为血液，本非属阳，何以暴喜伤之乎）。夫乳甘缓恋膈（又归咎于乳汁，特有发明乳食之议矣），又兼外感寒邪，则痰凝壅塞，郁滞熏蒸（乳既恋膈，寒复外侵，以致于痰凝壅塞，郁滞熏蒸。治疗之术，惟有绝其乳食为上着，不然，病根何时得断哉），内有食热，外感风邪（上云乳滞挟寒邪，此云食热挟风邪，一片迷离梦境）。心家热盛则生惊（前云惊由吓致，此言心热生惊），肝家风盛则发搐，肝风心火交争（前云风非火不动，火非风不发。是风火交相为用者。此言风火交争，不知所争者，何物也），因乃痰生于脾，风生于肝，惊出于心，热出于肺。惊风痰热四证若具，八喉生焉（此篇从阳盛阴虚，生热生风说起，乃至食饮、喜怒、乳哺，冷热寒邪、内伤外感，多般妆点，仍然说到惊风痰热四字止。费如许心思，不过欲为惊风二字作陪衬，不知无本之举，谬误之谈，任极口铺来，说来，总不顺理，无非东扯西拽，以诳俗人耳目，明眼者必不为其所欺也）。

有曰∶急慢惊风，或闻大声，或大惊而发搐，发过如故。此无阴也，当下之（《内经》言∶大惊卒恐，气血分离。此正神志受伤，阴阳破散，挽救尚虞其不及，何以见无阴而当下，不虑及其下多亡阴乎）。此证本因热生于心（既大惊卒恐，心热何来），身热面赤，嗜饮，口中气热，大小便黄赤，剧则热也。盖热盛则生风，属肝，阳盛阴虚也，故下之，以除其痰也（上云发过如故，下云身热面赤种种热证。若谓未发搐前而见此证，此由于病，非由于惊也。若谓发搐之后而见此证，则前之所谓发过如故者，不几呓语乎）。小儿痰热，客于心间（无怪乎骤用巴豆、甘遂，以逐心间之痰。岂知小儿作搐，纵使有痰，不过阻于脾之大络，塞其气道耳，何尝能入心间，而以大毒之物伐及无辜，伤其神明之脏，欲不成痫，其可得乎），因闻非常之声，动而发搐矣。若热极不闻声及惊，亦自发搐也（闻声悸惕，神虚者有之。修炼家以精生气，气生神，神之倚气，如鱼根据水。凡小儿禀受薄者，先天既不足于妊前，癸水复未成于现下，故元精未足。元气无根，所以元神最怯，每多闻声则惕。此实神虚胆怯不足之证。而幼科不但不怜其元神不足，而偏指为心火有余，不但指心火有余，而并肝风、脾痰、肺热一总扯入，以证其惊风痰热四证八候之妄言。复有闻非常之声，见异类之物，乍然惊怪动惕，此正神魂无主，荣卫俱乱，摇摇泛泛，欲定不能之际，而不为之防护保救，犹曰热生于心，必欲下之以除其痰，入井下石，雪上加霜。此等人，不知是何肺肠，洵堪诧异）。

有曰∶小儿平常无事，忽然壮热，手足搐搦，眼目戴上，涎潮壅塞，牙关紧急，身热目赤（既曰平常无事，则无病可知，乍见以上种种恶候，必如俗人所言鬼病也。不然，何以平常无事，而忽凶危若是耶？岂知小儿易感风寒，易伤乳食，在先半日，邪已入内，儿不能言，父母未觉，邪郁不伸，所以乍然而搐，观其忽发壮热之言可知矣。非风寒入里为壮热，即食饮停滞为壮热，此实因病而致，岂平常无事之谓哉！治此无难，但应察其受病之源，外因则达之发之，内因则导之夺之，病邪既去，神性自宁焉耳。若必曰无因而致，在俗人必疑为鬼祟，求之巫觋，庸工必目为惊风，妄为治疗。

两相耽误，奈之何哉）。此急惊属阳，病在腑（每云惊风为心肝所主，此处忽云属腑，不知心肝属腑乎，属脏乎？要问幼科之开天祖师，方能辨白，予则眼花撩乱，莫能识也）。

有曰∶急惊者，阳证也，俱腑受病耳。小儿客痰热于心膈，是少阳相火旺（每言心火，此曰相火，新奇）。

经云∶热生风。因时火盛而作（不知此火，何由而盛）。盖东方之震木，得火气而发搐（此处不言肝风心火作搐，硬说为少阳相火作搐，但闻雷得火而丰，未闻震得火而搐。杜撰）。

有曰∶身热脉浮，精神恍惚，或吐泻不思乳食，发搐，即半阴半阳合病（身热脉浮，外感风寒也；吐泻兼作，内伤饮食也。但曰外感内伤足矣，何必曰半阴半阳？原其意，不过以身热脉浮属太阳，吐泻属阳明太阴。

凡幼科所言者，无非心肝脾之脏病，若曰外感内伤，则惊风痰热之证，何处安顿，岂不自呈败露乎）。身热脉沉，精神倦怠，或吐不泻，又有乳食发搐，亦半阴半阳合病（身热脉沉属太阴，但吐不泻属阳明，明是阳明伤食，太阴受寒，显然夹食伤寒，偏不明言。悲哉）。

有曰∶亦有急惊，凉泻而不愈，或与吐下药太过，变为慢惊者（此等之言，益见背谬。诸书以急惊为阳，为实热，既是急惊，则用凉泻无疑，何以不愈？盖因误以伤寒表证为急惊，所以不愈也。既凉泻不愈，则认证不确，自应愧悔，何昧焉不察，而更用吐下之药乎？凉泻一误，吐下再误，而不变为坏证者，未之有也。非病之能变，由医变之也）；又有慢惊补温而不愈，变为急惊者（幼科疏忽，于此数语，尽见底里。既以脾虚阴寒为慢惊，则用温补，适为恰当。今不特不愈，反加变证，盖误以伤风自汗为慢惊，不知此证本有风邪在表，正宜解肌，今误用温补而致变，偏不言错认病源，误用反药，而曰病变急惊，即至于死，亦曰病变于死，与医何涉？可谓善为说辞者矣）。

有曰∶病有阴阳，急惊风属热，病在心肝二脏，谓之阳痫；慢惊风属虚寒，病在脾肺二脏，谓之阴痫，此以寒热分阴阳也（以寒热分阴阳，虽曰牵强，犹可混赖；以心肝二脏主阳痫，不通）。五脏属阴，六腑属阳，急惊发于六腑为易治，慢惊发于五脏为难治。此以脏腑分阴阳也（上节言急惊属实热，病在心肝二脏；慢惊属虚寒，病在脾肺二脏。此以急慢二惊，皆属五脏也明矣，与六腑无涉。下节即云急惊发于六腑，慢惊发于五脏，是又以脏腑均有惊风也。夫六腑者，膀胱、胃、胆、小肠、大肠、三焦，六经是也。其六经证治，轻重不等，理应指明急惊发于何腑。五脏者，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，五经是也。其五经证治，贵贱不同，理应指明慢惊发于何脏，后人始有实据。今竟不指明，第泛言急惊发六腑，慢惊发五脏。岂急惊之来，六腑齐病，应用六经之药治之乎；慢惊之至，五脏均伤，应用五经之药治之乎？必无是理。若以上节心肝脾肺之言为是，则与下节六腑五脏不相侔矣；若以下节六腑五脏之言为是，则与上节心肝阳痫，脾肺阴痫，相矛盾矣。盖腑脏关乎表里，岂容混称！如腑为表，脏为里，表病不可治里，里病不可治表，不易之规，以其阴阳不同，内外自别，不可误治者也。今详前说，既惊风之属脏属腑者，已无定论，而临证之治表治里者，安有成规？吾恐其李帽张戴，势所不免。如前诸家之论，非但脏腑混淆，表里不辨，而反多增名色，眩人心目，曰风、曰痰、曰惊、曰吓、曰火、曰热、曰血虚、曰木急、曰相火、曰阴火、曰外感、曰内伤、曰喜怒、曰乳哺、曰阳盛、曰阴虚、曰属腑、曰属脏，究于惊风二字，毫无着落。其论证如此支离，治疗何能不误，不为规正，其害岂胜言哉）。

诸家之说，已见于前，种种不经，殊难尽述。夫古哲立言，自有定理。如仲景伤寒六经，表里汗下和温，井然不乱，孰敢妄赞一辞！独此惊风之说，纷纭鼎沸，莫可究诘。医事动关生命，岂容混乱经常，不特来学无归，练达者难言不惑。予因不辞狂悖，易去惊风字样，庶知病各有名，治无致误，在医者俾不致入海求蟾，病者亦可以鉴车易辙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