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· 伤寒十劝

- 书：[太平惠民和剂局方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059)（太平惠民和剂局所 · 初刊于宋·元丰年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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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伤寒十劝

一 伤寒头疼又身热，便是阳证，不可服热药。

伤寒传三阴、三阳共六经。内太阴病头不疼身不热，少阴病有反发热而无头疼，厥阴病有头疼而无发热，即是阳证，若医者妄投热药，决致死亡。

一 伤寒当直攻毒瓦斯，不可补益。

邪气在经络中，若随证攻之，三、四日痊安。医者必谓生须正气，却行补益，使毒瓦斯流炽，必多致杀人。

一 伤寒不思饮食，不可服温脾胃药。

伤寒不思饮食，自是常事，终无饿死之理。如理中丸之类，不可轻服。若阳病服之，致热气增重，或至不救。

一 伤寒腹痛亦有热证，不可轻服温暖药。

《难经》云∶“痛为实。”故仲景论腹满时痛之证，有曰痛甚者加大黄。夫痛甚而反加大黄，意可见也。唯身冷厥逆而腹痛者，是阴证，须消息。每见医者，多缘腹痛便投热药而杀人。

一 伤寒自利，当看阴、阳证，不可例服补药及止泻药。

自利，惟身不热手足温者属太阴，身冷四逆者属少阴、厥阴外，其余身热下利，皆是阳证，当随证依仲景法治之。每见医者，多缘下利便投暖药及止泻药而杀人。

一 伤寒胸胁痛及腹痛，不可妄用艾灸。

常见村落间有此证，无药便用艾灸，多致毒瓦斯随火而盛，膨胀发喘而死。不知胸胁痛自属少阳，腹胀满自属太阴，此外惟阴证可灸。

一 伤寒手足厥冷，当看阴阳，不可一例作阴证。

治有阳厥，有阴厥，医者少能分辨。阳厥而投热药，杀人速于用刃。盖阳病不至于极热，不能发厥，仲景所谓∶“热深则厥深”是也。热深而更与热药，宁有复活之理？但看初得病而身热，至三、四日后，热气已深，大便秘，小便赤，或谵语昏愦，及别有热证，而反发厥者，必是阳厥也，宜急用承气汤下之。若初得病，身不热，大便不秘，自引衣盖身，或下利，或小便数，不见热证而厥逆者，即是阴厥也，方可用四逆汤之类。二厥所以使人疑者，缘其脉皆沉，然阳厥脉沉而弱，又阳厥脉时复，指爪却温，阴厥常冷，此为可别。

一 伤寒病已在里，即不可用药发汗。

伤寒病须看表里，如发热恶寒，则是在表，正宜发汗。如不恶寒反恶热，即是里证，若医者一例发汗，则所出之汗，不是邪气，皆是真气。邪气未除而真气先涸，死者多矣。又有半在表、半在里之证，及无表里之证，不惟皆不可下，仍不可汗，当随证治而消息之。

一 伤寒饮水为欲愈，不可令病患姿饮过度。

病患大渴，当为之水，以消热气，故仲景以饮水为欲愈。人见如此说，遂令病者纵饮，因而为呕、为喘、为咳逆、为下利、为肿、为悸、为水结、为小便不利者，多矣。且如病患欲饮一碗，只可与半碗饮之，常令不足为喜矣。

一 伤寒病初瘥，不可过饱及劳动，或食羊肉，行房事，与食诸骨汁及饮酒。

病方愈，脾胃尚弱，食而过饱，不能消化，病即再来，谓之食复。病方愈，血气尚虚，劳动太早，病即再来，谓之劳复。又，伤寒食羊肉、行房事者，并死。食诸骨汁、饮酒者，再病。
